第五章、岁在甲子
陈太公陈恒
曹魏臣子
公元183年,光和六年,小陈恒七岁。
典韦的媳妇去年生了大胖小子,起了大名叫典满,这是典韦老爹求陈太公给起的。小名虎头,典韦自己起的,理由是因为这小子长得虎头虎脑的。
对此,陈恒感到很不舒服。
一年前被典韦打死的老虎,许多骨头被陈太公泡了酒,埋在庭院里,说是留着陈恒娶媳妇后喝的,一身虎皮每年到了冬天都会被铺在陈恒的榻上...
导致小陈恒每次看到小虎头,都会想起那只悲催的老虎,然后就感觉怪怪的....而且,小虎头和那只死了的老虎,也有一定的因缘。
两年前,典韦拼命保护小陈恒弄死老虎后,陈太公给了十亩良田,让典韦一家一跃成为苦哈哈里的小康代表。还帮他出了聘礼娶了媳妇,一样是苦哈哈出身,长得不丑,也不算好看。
媳妇是典韦他老爹老娘挑的,说是她很好生养。古代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,娶谁当老婆这种事典韦是没有发言权的,也没有拒绝的余地。不过,好像他也没有不满的意思。
可以说,没有那只老虎的无私献身,就没有小虎头的出生...至少没那么早。
另外,典韦每个月的俸钱是其他大户护院的两倍,还每天有酒有肉,不限量的那种。
日常杂事就是保护陈家的宅内安全;收租的时节和陈留郡内的游侠打个招呼,不要骚扰管家运粮。对了,没事他还教小陈恒扔暗器——小戟,要求也不高,就是别再往自己人身上扔了就行...
最重要的事,不是保护陈太公的安全,而是一定要保护好小陈恒,少一根汗毛都不行。
总的来说,日子很滋润,生活很自在,有酒有肉有钱拿,有田地有老婆还有了儿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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